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情信息工作,推进舆情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信息责任制度
1、党群工作部负责全区舆情信息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负责向集团公司党委报送舆情信息。
2、各权属企业舆情信息直报点负责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工作,明确舆情信息工作的责任人,保障舆情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3、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二、舆情信息报送制度
1、各权属企业报送的舆情信息应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注重时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发生情况,并随时跟踪报送社会反映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2、报送舆情信息常态化,全年报送舆情信息数量不得少于5篇。
3、一般性思想反映、工作动态由信息员直接报送。重大舆情信息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舆情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送。
三、舆情信息分析制度
1、集团党委不定期召开舆情信息分析会、社会舆情联席会等,交流工作情况,分析舆情态势,研究应对措施,并形成分析报告。
2、各权属企业每半年报送一份舆情分析报告,并根据需要及时上报专题舆情分析报告。
四、舆情信息通报考评制度
1、集团公司每季度公布一次舆情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2、每年对权属企业舆情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评。根据各单位报送舆情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信息采用情况、领导重视程度、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考评,评选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