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第二条  党员应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第三条  党支部书记要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第四条  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第五条  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第六条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第七条  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第八条  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第九条  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条  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  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