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第二条 党员应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第三条 党支部书记要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第四条 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第五条 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第六条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第七条 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第八条 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第九条 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条 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 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