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下发《黑龙江省国际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1版)》(简称《指南》),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陆路、水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领域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指南》要求,口岸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卫健疾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与海关、边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工作。强化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闭环管控。指导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国际货运驾驶员实行备案管理,由承运企业负责将驾驶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报口岸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驾驶员信息未备案不予发放行车许可证。对经公路口岸入境货车司机实行“定点换装、定点停车、定点住宿”,实现“口岸入境—指定装卸场—指定住宿点—指定装卸场—口岸出境”全程闭环管控。据了解,目前我省国际货运开通3个口岸,绥芬河、东宁、密山, 4月1日至14日,累计出入境货运车辆3534辆次,货运量55550.69吨。
《指南》对绥芬河市等重点地区国内道路旅客运输也作出要求。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车辆客座率不超过50%。提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实行乘车实名制管理,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司乘人员要提前掌握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号)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